为了加强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提高灭火救援效率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,制定最新的天津消防灭火管理规定。
灭火管理组织体系
- 天津市设立消防总队,负责全市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、指挥和协调。
- 各区设立消防支队,负责本区域内的灭火救援工作。
- 街道办事处、社区、企事业单位等设立消防工作站,负责初期火灾的扑救和应急处理工作。
灭火救援队伍建设
- 天津市加强消防队伍建设,提高队伍素质,确保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- 消防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确保随时能够迅速出动。
-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灭火救援工作,建立志愿者消防队伍,加强培训和管理。
灭火救援装备与设施
- 天津市各级消防机构应配备先进的灭火救援装备和设施,包括消防车辆、灭火器材、防护装备等。
- 鼓励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灭火救援效率,如无人机侦察、远程指挥系统等。
- 全市范围内设置消防栓、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、堵塞。
灭火救援预案与演练
- 天津市各级消防机构应制定灭火救援预案,明确应急响应流程、任务分工、协同配合等内容。
- 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,提高队伍实战能力,检验预案的有效性。
-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演练,提高全社会应对火灾的能力。
火灾报告与处置
-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,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。
- 报警时应提供详细地址、起火部位、燃烧物质等信息。
- 消防队伍接到报警后,应立即出动,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置。
- 火灾处置完毕后,消防队伍应向上级机构报告火灾情况,包括起火原因、损失情况、救援过程等。
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
- 天津市各级消防机构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,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。
-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。
- 鼓励媒体、学校、社区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,普及消防安全知识。
法律责任与处罚
-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,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扩大,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- 对占用、堵塞消防通道、挪用消防设施等行为,依法给予处罚。
-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企事业单位,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
附则
-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天津消防灭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。
- 本规定解释权归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所有。
具体数据:
- 天津市现有消防队伍约XX支,消防员数量约XX人。
- 天津市各级消防机构配备消防车辆约XX辆,灭火器材XX万余件。
- 天津市每年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约XX万次,宣传覆盖率达到XX%以上。
- 天津市近年来火灾事故数量逐年下降,火灾损失率控制在XX%以内。
天津消防灭火管理规定的最新修订,为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,通过加强组织体系建设、提高队伍素质、配备先进装备、制定预案与演练、加强宣传与教育等措施,提高了天津市灭火救援效率,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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